为了维护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未签到登记、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或质询的,应在大会开始前于签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将根据登记信息的先后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表决结果记录上签字。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8)。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6号意中利科技园1号3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一。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进行了检查和审核,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经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督,并不定期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二。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议案附件三。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89.16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55.7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340.00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2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1.54%。
如在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董事、监事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2、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6万元(含税)/年,按月发放;
3、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执行所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公司将根据2025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基本年薪按照月度发放,绩效年薪在次年发放。
1、公司监事会成员均为公司员工,以其所在的岗位确定薪酬,另外领取监事津贴12,000元(含税)/年。
2、以上监事人员的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公司将根据2025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基本年薪和监事津贴按照月度发放,绩效年薪在次年发放。
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该议案已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常州精纳电机有限公司、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上述预计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各子公司分配使用额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4年度的各项工作进行了总结,现向股东大会做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各位独立董事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746.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9%;营业利润5,001.5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11%;利润总额4,999.0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89.1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43%。各项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是: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09%,但是为保持未来长期发展动力,公司扩充研发团队,加大研发投入,持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与应用,研发费用增加;同时,公司扩充营销团队,加大营销投入,积极开拓市场并与客户建立深度链接,销售费用增加,导致净利润下降。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各委员会能根据其议事规则行使职能,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在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2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3、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5、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3、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涉 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调减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 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 案
2024年,董事会共召集4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3
次。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落实股东大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涉 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明确各委员会工作职责与工作方式等内容。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对董事会负责,其中星空体育登录入口 星空体育在线官网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均严格按照相应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已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要求,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规范化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
董事会十分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平台、邮件、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广泛交流,及时答复投资者的问题,保持与投资者信息沟通渠道畅通,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要求,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的权利。
公司坚持不断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坚持以“智造美好生活”的企业愿景,以“让中国制造成为全球顶级制造”的企业使命,以“致良知于成长,执匠心以创新”的企业价值观,坚定不移地以智能制造为方向,依托自动化和数字化的技术平台,在“1+N”战略牵引下,巩固公司在机器人部件领域的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聚焦机器人行业,同时深入拓展医疗影像设备、新能源制造、物流包装等行业,通过直达行业客户,深入洞察应用场景和客户痛点,提供创新的高质量、低成本的自动化与数字化解决方案。
同时,紧抓海外市场发展的窗口期,加大海外销售投入,助力公司在国内外市场实现有效增长。
AGV/AMR应用领域的布局,提升协作机器人、工业4/6轴机器人的市场份额,并拓展人形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公共服务机器人、重载机器人、无人叉车等行业的低压伺服应用,巩固低压伺服产品在机器人部件领域的品牌与竞争力优势。②以低压伺服为核心,同时拓展人机界面在该行业的应用,丰富公司在机器人部件领域的解决方案。③坚持直达行业客户,洞察客户需求,紧抓核心客户的重点项目,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行业解决方案。④坚定落地矩阵式营销策略,提升机器人行业销售网络覆盖,进而巩固和提升市场份额。
拓展并培育“N”行业:①继续巩固在医疗影像设备行业的领先地位,坚持大客户战略,稳固并持续提升大客户关系和业务合作等级,加强推进新项目的批量转化,并适时拓展更多医疗设备客户,实现行业销售额的稳定增长。②拓展新能源制造、物流、包装等行业,加强与各细分行业标杆客户的业务合作,逐步推进项目的批量转化,提升市场份额。③加强对智能制造大趋势的洞察,主动发现新机会点,挖掘典型应用场景,以解决方案为抓手切入新机会行业。④扩大渠道覆盖,同时优化渠道结构和质量,协同渠道联合作战。
深化海外市场布局:海外市场是空间广阔的蓝海市场,在完善布局国内市场的同时,公司紧抓海外市场发展的机会窗口。①依托公司低压伺服产品在国内机器人市场的领先优势,加快机器人出海步伐,实现海外机器人市场规模化突破。
②加快开发适应海外市场需求的产品,继续推动公司产品和解决方案在不同区域市场的拓展。③继续加强海外渠道的体系化建设,在积极拓展新渠道的同时确保现有渠道合作的稳定性。④进一步推进销售与服务体系的海外市场本土化布局,提升直达客户和服务响应的效率。
承接公司“高质量、低成本、快交付”战略,秉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品的商业成功为目标。在研发规划方面,继续推进IPD(集成产品开发)流程体系的落地,有效地进行研发规划,加快市场响应速度,提升研发效率,提高新产品的市场满意度。公司将继续不断完善研发管理机制和创新激励机制,对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专利申请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技术研发人员均给予相应的奖励,激发研发人员的工作热情。
在研发规划方面,聚焦公司1+N战略,①针对机器人行业,紧随AGV/AMR行业产品集成化、小型化、降本等需求,公司将利用自身驱动器和电机一体化开发生产能力优势,为客户提供更高集成度,极致性价比的新一代动力产品,围绕工业机器人、协作机器人行业客户需求分别开发新一代高性能伺服驱动、伺服电机、经济型无框力矩电机、集成控制、驱动、电机、传动部件的i-Kinco系列集成化产品。②针对“N”行业,快速迭代产品竞争力,通过不断完善通用伺服产品平台,优化DTP新组态软件,完善G/F/M系列人机界面等主力产品,并基于行业应用场景,不断优化和丰富产品组合,以实现在“N”行业的突破。③针对海外市场,完善产品认证,增强在欧美区域市场的竞争力。
持续提升营销体系优化,①持续完善面向各行业重点客户的“铁三角”销售项目组运作机制,加强人员配备和员工培训,以多角色分工协同工作的方式服务重点客户的业务全过程,提升客户满意度,实现重点客户突破和销售额增长。②加强行业市场部、区域销售部和产品研发部的协同,形成对目标行业各类客户的全面覆盖。③加强海外本地化销售体系的人员投入和能力建设,直达海外客户,实现海外销售规模占比的快速提升。④加强经销商的管理和赋能,积极发展新的经销商,力争实现经销商网络“广覆盖+高质量”发展。公司将围绕重点行业开展丰富的线上线下活动,创新营销手段,建设“工控实训室”社群,努力打造工控行业学习交流平台,与电气工程师深度链接,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随着公司以机器人为核心的1+N战略的不断深入和拓展,以及国产替代趋势发展中对产品在高质量、快交付、低成本方面的竞争力要求不断提高,公司生产制造的自动化、数字化的改造升级已成为迫切的需求。同时为了避免较大规模的自动化、数字化投入后潜在搬迁或者重复建设,公司亟需建设自有的智能制造生产基地。
2025年,公司继续推进常州新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聘请世界级生产制造规划顾问,购置先进机器设备和配套软件,升级公司工控产品的自动化和数字化制造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不断巩固和提升公司产品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预计常州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将于年内完工并投入使用。公司将加强制造过程成本控制,提升生产设备使用效率,完善生产作业管理模式,构建研发、生产、销售各业务环节之间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高效质量体系和成本管控,为客户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产品和服务。在交付方面,提升产销协同的效率,借助数字化手段打通端到端以客户为中心的产品生产和交付。
工业自动化控制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其长远发展离不开专业研发团队的支持,公司将根据未来技术发展规划和现有人才储备状况,不断加强研发人才队伍的建设。2025年,公司将持续优化干部管理制度,优化组织管理体系,完善公司绩效管理和激励机制。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制定短期、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人力资源规划及具体星空体育登录入口 星空体育在线官网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公司科学化、规范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注重高端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同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和培训评估等工作。发掘和发展在职员工中的高潜力人才,建立关键岗位的人才梯队,满足公司中长期战略需要。
公司将严格依照新《公司法》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督职能。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经营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升公司的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业务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进行了检查和审核,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经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督,并不定期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切实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3、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 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4、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涉股 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调减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出发,恪尽职守,认线年,公司监事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财务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在公司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方案、关联交易等方面,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同时,公司全体监事本着实事求是及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查了2024年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及报表内容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和监督,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持续的关注,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上遵循了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重点做好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包括母公司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常州精纳电机有限公司、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和步科香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亚特精科电气有限公司。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为了使各位股东全面、详细地了解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将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情况汇报如下: